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方在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3、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有關所需政府批準的相關手續(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審批手續和驗收許可等),承租方對租賃標的裝修事宜,應按《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4、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
七、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31日。
八、咨詢方式:
聯系人:徐先生 17720740220
聯系人:黃先生0591-87507868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5層。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