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名稱:水仙藥業風油精自動貼標機(配有UV激光打印機)采購
2.標的內容及數量:
2.1擬購置貼標機一臺(配置UV激光打碼機),即可能適合雙面貼標,同時也可以實現單面貼標,切換方便快捷,適用于我公司5ml、10ml、12ml三種規格風油精標簽貼標。
2.2本 URS 適用于風油精包裝車間風油精瓶單面或雙面自動貼標及配套設備的連接裝置、相關設施、潔凈保證系統及控制系統等。
3.交貨期和交貨地點:簽訂合同時另行約定,交貨地點在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南山路1號漳州水仙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4.付款方式:中標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款30%,設備交貨前支付合同款30%,合同簽訂后100天內設備運達水仙藥業廠區。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支付30%,中標方在收到合同90%貨款后15天內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質量保證期到后支付余款10%。
5.主要技術、質量要求及其他相關要求:
5.1 產品介紹及工藝描述:
5.1.1. 5ml、10ml、12ml生產為輪流生產,上瓶為手工上瓶。即人工將灌裝旋蓋好的風油精放到貼標機的輸送帶上,收集為人工收集。投標方需考慮在貼標機前段便于送瓶,貼標后便于收集。
5.1.2 風油精瓶貼標機要求:
5.1.2.1 5ml方瓶,標簽為透明標簽,單面貼標。
5.1.2.2 10ml扁瓶 標簽為普通圓弧形標簽,雙面貼標。
5.1.2.3 12ml扁瓶 標簽為普通標簽,單面貼標。
5.2 用戶包裝物規格、尺寸:(詳見附件二、三、四)
5.3 工藝/流程描述:
5.3.1根據水仙風油精生產技術要求,制訂以下流程,供應商投標的設備需符合或優于此流程。
5.4 對設備總體的要求:
本URS分為必需和期望,必需要求投標方需達到,期望是希望投標方能達到。
5.4.1設備整體要求:
編號 |
要求內容 |
必需/期望 |
URS01-01 |
在簽訂合同生效后100天內交貨。 |
必需 |
URS01-02 |
理論生產時間,年生產日:300天;日工作時間:8小時。 |
必需 |
URS01-03 |
設備上瓶為人工上瓶和人工收集,需考慮便于手動上瓶和收集 |
必需 |
URS01-04 |
關鍵部件包括伺服電機、電氣元件等,均采用國際知名品牌(原裝進口或合資)。 |
必需 |
URS01-05 |
設備運行綜合性能:設備配備良好的減振、傳動、變速、冷卻、潤滑裝置,在維修保養周期內,連續滿負荷生產條件下,沒有明顯漏油和溫升現象、沒有明顯的振動和噪聲惡化現象,始終符合出廠驗收標準。 |
必需 |
URS01-06 |
更換產品時,應能方便人工調整,需人工調動的部位需配有碼表顯示及精度足夠的數字化標尺,減少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更換產品的調整的時間不大于30分鐘。 |
必需 |
URS01-07 |
操作控制方式:7寸及以上觸摸屏。 |
必需 |
URS01-08 |
設備操作語言:簡體中文。 |
必需 |
URS01-09 |
設備所有運轉部件的運行速度均能通過觸摸屏來調節,所有參數能保存,方便更換產品時調用參數。 |
必需 |
URS01-10 |
設備配有固定支座及可調節地腳,設備就位后機身穩定并方便設備的調節。 |
必需 |
URS01-11 |
操作屏上能顯示機器運行速度、貼標累計產量(可清零)、標簽計數,故障報警提示和記錄、不同規格產品的參數保存和打開功能。 |
必需 |
URS01-12 |
設備可設置不少于3級操作權限,每個級別可對下級設置可操作、修改的范圍。 |
必需 |
URS01-13 |
設備控制需采用PLC控制,送標器采用伺服驅動。 |
必需 |
編號 |
要求內容 |
必需/期望 |
URS02-01 |
生產穩定速度: 1、5ml方瓶≥120瓶/分鐘。 2、10ml扁瓶≥160瓶/分鐘。 3、12ml扁瓶瓶≥160瓶/分鐘。 |
必需 |
URS02-02 |
合格率≥99.5%,保證標簽無氣泡、無褶皺。 |
必需 |
URS02-03 |
適用瓶型瓶身長徑范圍不低于18~50mm,高度不低于50~120mm |
必需 |
URS02-04 |
適用于透明標簽、銅版紙標簽的粘貼 |
必需 |
URS02-05 |
適用標簽尺寸:L10~100mm×H10~90mm |
必需 |
URS02-06 |
貼標精度≤±1.0mm |
必需 |
URS02-07 |
適用標簽卷尺寸:內徑76mm;外徑≤340mm |
必需 |
URS02-08 |
采用激光打碼機對標簽上的“批號”和“日期”進行打印,打印字符需滿足樣品要求,打印字高1.5mm,行數2行和4行可以調整。字體工整,提供打印樣品給需方確定。 |
必需 |
URS02-09 |
打印字體大小、行距可在操作屏上調節,手摸打印的表面不能有明顯粗糙印痕,不能損傷標簽。 |
必需 |
URS02-10 |
激光打碼機需安裝在貼標機上,整體設計,外表美觀,安裝穩定可靠,支架能方便調節,激光打碼機需有安全防護裝置。 |
必需 |
URS02-11 |
當貼標速度有調整時,打印碼的長度不變。 |
必需 |
URS02-12 |
激光打碼機采用UV激光打碼機,激光打碼機選用國產高質量產品,由投標方選配,并一同報價。 |
必需 |
URS02-13 |
送標器采用伺服電機驅動,保證出標穩定,精度高,帶標簽長度計算功能,更換不同規格的標簽時,無需移動標簽電眼,拉標輥采用不易磨損的金鋼砂輥。 |
必需 |
URS02-14 |
貼標速度調整:采用無級變速。 |
必需 |
URS02-15 |
具有防止標簽底紙打滑的設計,能確保貼標準確,走標不打滑,不跑偏。 |
必需 |
URS02-16 |
能適用需方要求的各種不同規格和不同厚薄的標簽,不需調整標簽電眼,不需要人工干預,提高貼標速度,準確度和穩定度。 |
必需 |
URS02-17 |
具有設置標簽總量和剩余管理功能,當標簽的總量達到設定值、標簽的剩余數量等于或小于設定值時,系統會停機報警。 |
必需 |
URS02-18 |
設備應能確保在長時間運行后,輸送帶與頂帶保持同步,瓶子在輸送頂壓貼標過程不歪斜,保證貼標精度。 |
必需 |
URS02-19 |
不同規格的產品進行更換時,操作簡單、方便、快捷。 |
必需 |
URS02-20 |
控制系統能夠永久保存參數,長期或突然掉電時,數據參數不會丟失。所有記錄數據可轉存,并能清零。 |
必需 |
URS02-21 |
不少于50組的運行參數保存功能,對生產過程系統參數可記憶和保存,方便操作者調用。 |
必需 |
URS02-22 |
具有標簽快用完時,自動停機并發出報警顯示,為用戶更換新標簽預留足夠的時間接標;此功能可通過操作屏上有停機或不停機的選擇功能。 |
必需 |
URS02-23 |
系統檢查報警功能:缺標簽,標簽斷帶,標簽漏張,緊急停止,變頻異常,打印機異常,皆可隨時檢測報警和停機。 |
必需 |
URS02-24 |
機器配有急停裝置,遇特殊狀況需緊急終止機器動作時,即可按下急停開關,至少安裝于2個或2個以上的急停開關工位,以便及時處理緊急狀況。 |
必需 |
URS02-25 |
設備必需設計有全自動運行/點動兩種操作模式,可根據用戶需要靈活切換程序。 |
必需 |
URS02-26 |
配置打碼檢測和剔除裝置(尤其對5ml透明標簽打碼檢測),建議優先使用視覺系統,并標明系統品牌及相數。 |
必需 |
URS02-27 |
配置瓶子倒瓶檢測及剔除裝置。 |
必需 |
URS02-28 |
配置有雙側漏貼標檢測裝置及剔除裝置。 |
必需 |
URS02-29 |
自控系統均需預留PLC輸入/輸出接點,至少各2個。 |
期望 |
URS02-30 |
檢測不合格的產品應能100%剔除,并對剔除的產品具有保護裝置。 |
必需 |
URS02-31 |
從設備導出的電纜,氣管等應由供應商提供。其控制電纜、動力電纜的鋪設安裝,由供應商完成。 |
必需 |
URS02-32 |
供應商提供設備維護使用的特殊工具。 |
必需 |
編號 |
要求內容 |
必需/期望 |
URS03-01 |
所有非藥品直接接觸的表面應用304級不銹鋼制造, 外表面的焊接處磨光到<1.2μmRa并經合適的鈍化處理且是拉絲或噴砂不銹鋼。 |
必需 |
URS03-02 |
設備結構合理,應能保證物料與傳動部件互不產生污染等。 |
必需 |
URS03-03 |
墊圈、密封圈和O型圈等高分子材料應采用食品級的聚合材料;且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容易破損及破損后不產生脫落性顆粒,而且要易于拆卸和組裝。并要提供第三方材質證明。 |
必需 |
URS03-04 |
設備防護罩及需經常拆卸部件宜采用快裝聯接,便于部件維護操作。 |
必需 |
URS03-05 |
設備上所有使用的所有潤滑材料均不得對產品造成污染。 |
必需 |
URS03-06 |
設備上使用的可能與產品接觸的潤滑油、潤滑劑是食品級、無毒的。 |
必需 |
5.4.4.安全及環保要求:
編號 |
要求內容 |
必需/期望 |
URS04-01 |
電氣系統的安全性能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
必需 |
URS04-02 |
設備在工藝過程中不產生靜電堆積。 |
必需 |
URS04-03 |
安全性能符合相關安全標準。 |
必需 |
URS04-04 |
設備功能失調或者失效的情況下,必需具備所有必要的保護措施,保證設備和產品仍然處于一個安全狀態。 |
必需 |
URS04-05 |
電源線路及壓縮空氣管路需隱藏于機座內。 |
期望 |
URS04-06 |
具備過載保護、漏電裝置裝置。 |
必需 |
URS04-07 |
具有故障檢測和警報提示。 |
必需 |
URS04-08 |
所有旋轉部件有安全罩及警示標志。 |
必需 |
URS04-09 |
緊急停車按鈕應位于易于操作者接近的區域,按下緊急開關,主機應有提示。 |
必需 |
URS04-10 |
距離設備1m遠的噪音在 80db以下。 |
必需 |
URS04-11 |
設備內外表面銳角倒鈍處理,在容易發生危險處設立警示牌。 |
必需 |
URS04-12 |
電力故障時,設備處于停止狀態,以保護操作者、設備本身以及產品。 |
必需 |
URS04-13 |
重新開啟必需人工操作,當動力重新供應時設備不能是自動運行。 |
必需 |
5.4.5.服務與維修要求:
編號 |
要求內容 |
必需/期望 |
URS06-01 |
設備在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驗收階段應該分別提供符合GMP要求的FAT、校正、SAT(IQ/OQ)文件。 |
必需 |
URS06-02 |
在運輸前,要在供應商的場地,在我方代表在場情況下對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 |
必需 |
URS06-03 |
機器到貨,我方通知供應商來廠安裝日期起,應予7天內完成安裝,試車完畢。機器到貨清單必需詳列每裝箱內容物。 |
必需 |
URS06-04 |
安裝期間供應商至少需有一人全程配合。安裝試車及教導我方技術人員至一定熟練程度,由雙方人員認可。 |
必需 |
URS06-05 |
機器安裝完成后供應商應有技術人員協同我方進行產品試生產,能夠連續生產不少于三批合格產品為驗收合格標準。 |
必需 |
URS06-06 |
試車期間為該機器始終無法完成連續三批合格產品時,供應商需無條件免費收回該機器,其運費.裝箱費用由供應商負責、退回機器合同訂立的全部款額。 |
必需 |
URS06-07 |
供應商應在設備確認及工藝驗證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
必需 |
URS06-08 |
供應商負責提供確認方案,經我公司審批后實施。 |
期望 |
URS06-09 |
供應商應為業主指派的設備操作維修及工藝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完全熟悉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方面的所有內容。指導我方有關電器及機械相關人員,就機器構造及電路控制系統,詳加解說及教導有關維修保養方法及注意事項。 |
必需 |
URS06-10 |
配合我方做好認證相關的文件(GMP的標準)工作。 |
必需 |
URS06-11 |
當我方發出維護的要求后,72小時內派相關的服務工程師到達工作現場進行維護。 |
必需 |
URS06-12 |
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有效日為安裝試車完成驗收日起。 |
必需 |
URS06-13 |
設備壽命周期內供應商定期進行回訪。 |
期望 |
URS06-14 |
保修期限內如因機器的配件故障導致停止生產時,更換的配件需要延長保修期限。 |
必需 |
5.4.6.其它要求:
編號 |
要求內容 |
必需/期望 |
URS07-01 |
從設備導出的電纜、空氣管等由供應商提供。 |
必需 |
URS07-02 |
電器及氣動控制柜的設計應考慮齊墻式安裝,易于清潔與維修,安裝規范,高、低壓控制回路部分應嚴格分開,避免一切可能的PLC通訊干擾。 |
必需 |
URS07-03 |
設備運行綜合性能:在維修保養周期內,設備在負荷條件下運行平穩,無明顯的振動和噪聲惡化現象,始終符合出廠驗收標準。 |
必需 |
URS07-04 |
供應商應隨機提供設備所需密封圈等質保期內所需易損件一套。 |
必需 |
URS07-05 |
供應商應隨機提供設備操作或檢修所用工具一套。 |
必需 |
URS07-06 |
供應商應隨機提供設備正常使用1年所需備件。 |
必需 |
URS07-07 |
本URS中基本規格內容、技術數據及參考文件等各大項中所提及各項要求供應商提供資料,若有任何問題應于合同訂定前先知會我方,在合約上說明,否則各項均列入機器到貨驗收時之依據。 |
必需 |
|
本URS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作為到貨驗收的依據。 |
必需 |
6.違約責任:中標人交貨的設備不符合上述主要技術、質量要求,在不影響招標人生產經營的情況下負責返工至達到要求,并承擔所產生的運輸、配件、人工等所有費用。若影響到招標人的生產經營,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中標人索賠。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判決。
8.報價規定:
8.1報價為含稅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8.2本次招標采取一次性報價方式。
9.評標辦法:
9.1本次招標采取綜合評標法開展招投標,我單位招標小組將根據投標單位的服務方式、價格等進行綜合評定,確定中標候選人1名。
9.2本次招標確定中標候選人后,在我司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后轉為中標人。
9.3定標后在5天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在5天內簽訂相關合同。
10.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含制藥機械、包裝機械設備等相關內容之一或設備及機械專業領域的技術開發。
11.開標時間、地點及參與方式:
11.1開標時間及地點:2021年8月2日或2021年8月3日在漳州水仙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公開開標。
11.2參與方式: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以現場遞交或郵寄方式參與投標,地址為: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南山路1號,漳州水仙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六樓招標辦,收件人:游志成,電話:13779911798。以郵寄投標文件方式參與投標的,快遞單上須注明投標單位名稱和參與的招標項目編號及項目名稱。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7月30日17:30,逾期招標人有權拒收。
12.投標文件要求:
12.1投標資料包含以下三部分,編制一式二份并裝訂密封:
12.1.1第一部分為資格文件,主要內容為詳細的投標人資料,包括a.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b.企業簡介;c.本招標文件第10條款中要求的其他資料;d.非法人代表參與投標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
12.1.2第二部分為技術文件,主要內容為廠家提供的設備技術說明、技術參數、硬件品牌列表、技術響應表等。
12.1.3第三部分商務文件,包括投標報價表、各部分分項報價、售后服務承諾、年服務費報價,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簽字。
12.2、以上提供的文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12.3、《投標報價單》采用本次招標文件規定的統一格式,投標人自行制作的該項文檔無效;其它材料由投標人按照本次招標規定自行制作。
13. 評標辦法:
13.1評標小組為公司招投標工作小組。評標采用綜合評標辦法,通過對投標價、技術審評及服務承諾綜合審評,最高得分者中標。
13.2在投標、評標期間,投標方不得向招標采購小組詢問評標情況,不得進行旨在影響評標結果的活動。為保證評標的公正性,在評標過程中,評議成員不得與投標方私下交換意見。招標結束后,招標人對未中標單位及未中標原因不予解釋。
13.3評標一覽表
序號 |
評議內容 |
分值 |
評議辦法 |
1 |
總投標價 |
35分 |
所有合格投標人中報價最低者作為基準得35分,其余報價按比例得分。計算公式:最低投標價/投標價×35分。 |
2 |
技術評審 |
50分 |
對招標文件技術響應:20 對投標設備整體性能特性評價:20 對投標設備特性評價:10分 |
3 |
主要業績 |
5分 |
投標方2018年以來在福建省內現有藥品、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用戶數量:一家的一分,超過5家得5分。(請提供合同復印件,可不標注金額) |
4 |
服務承諾 |
10分 |
售后服務承諾:10分 |
14.聯系方式:
招標辦 游先生:0596-2302616 / 13779911798
技術交流 梁工: 13850531505
招標人:漳州水仙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
附件一:
投標報價單
名 稱 |
技術規格或配置 |
數量 |
含稅單價 |
金額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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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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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5ml風油精貼標示意圖
說明:
1.5ML風油精為方形瓶,旋蓋后 寬×高約為20×77.8(瓶身高48)
2.標簽寬×高約為15×40
附件三:10ml風油精貼標示意圖
說明:
1.10ML風油精為圓弧瓶,旋蓋后瓶身寬×高約為45×60
2.雙面貼標位有內凹。內凹處為橢圓形寬×高約為21×26.6;瓶標為橢圓形寬×高約為19.2×22.3
附件四:12ml風油精貼標示意圖
說明:
1.12ML風油精為異形瓶,旋蓋后瓶身寬×高約為39.5×65.7
2. 標簽寬×高約為2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