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樓區龍庭境福建紙業貿易中心樓
右半片房屋屋頂水塔改造工程邀標公告
1.項目概況
1.1 建設地點:福州市鼓樓區龍庭路41號;
1.2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3 工程建設規模:房屋頂水塔改造體積約48m3,改造工程項目最高限價為14萬元。
1.4 工程范圍和內容:福建海峽紙業有限公司位于于鼓樓區龍庭境福建紙業貿易中心樓右半片屋頂(現門牌號龍庭路41號)屋頂原水塔改造。具體以招標單位要求為準
1.5 工期要求:預計總工期為40個日歷天;
1.6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標準、規范的合格標準,并經招標單位驗收合格;
2.報價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2.1報價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2 本項目要求報價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企業資質證書和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3 報價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競價文件。
2.4 本競價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報價。
2.5 本競價項目招標方式為 邀請招標 ,邀請單位為 1、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2、福建省英瑞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3、福建集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3.本項目招標人對報價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1本招標方案信息公告時間:
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7日。
4.報價文件的遞交
4.1招標單位將在提交報價文件的同一地點和截止期的同一時間進行最后報價開標。
4.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招標單位不予受理,提交地點為福建省金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4.3招標單位將在提交報價文件的同一地點和截止期的同一時間根據《最后報價表》公布報價。
5.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完成,現場驗收合格,施工方開具9%增值稅專用發票建設方10天內支付97%的工程款,工程總造價的3%做為質保金由建設方預留五年,質保金不計利息。質保期內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由中標人無償返修。中標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派人維修,否則招標人自行處理,其費用在質保金內扣除。在五年保修期內,如中標單位不履行保修責任,建設單位有權從中標單位的其他合同結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保修費用。
福建省金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