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2.批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3.違法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批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此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此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八)單位犯侵犯知識產權罪的處罰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刑法》第七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該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另外,在實踐中,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還可能會以下列罪名處理:
1.《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第一百四十條—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包括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衛生器材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等九個罪名。
2.《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的走私罪。(我國《海關法》第十九條規定,進出口侵犯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的,由海關依法沒收侵權貨物,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
4.與此相關的犯罪還涉及到有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洗錢罪等。
申請知識產權專利既可以保護自己的發明成果不被他人仿冒,同時可以獨占新技術及新產品的市場,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如通過生產銷售專利產品、轉讓專利技術、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入股等方式獲利)。沒有專利保護的公開技術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來源:法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