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過程中財務人員必須掌握的10個把控點
把控點1
審核合同主體資格
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因為不同的納稅人提供的可以抵扣增值稅的抵扣率有很大的區別。
把控點2
審核合同中的商品(勞務)定價
營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價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稅;而增值稅作為價外稅,一般不包括在合同價款中。
營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稅的含稅價格是指“銷項稅額”而非“應納稅額”,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帶來糾紛。
把控點3
審核對方提供發票類型與稅率
不要僅僅在合同中約定“合規發票”,必須明確供應商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盡可能取得17%等高抵扣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比如在建筑承包合同中可以約定對方需要提供“稅率為11%的建筑服務增值稅專用發票”。
把控點4
審核發票開具及送達時間
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在開票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逾期認證的會導致無法實現抵扣,應當明確約定開票及送達條款。
把控點5
審核“四流”是否一致
所謂“三流一致”,指錢流、票流和物流相互統一,如果三流不一致,將不能對稅款進行抵扣,這里還要加上“合同流”。
把控點6
審核是否存在發票虛開情形
一般納稅人企業在營改增后可考慮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支付款項”的付款方式條款,規避提前支付款項后發現發票認證不了、虛假發票等情況發生。
把控點7
審核合同中貨款結算方式
對于銷售合同中的鋪貨與回款條款,回款時間可以設置多個條件,如鋪貨加回款時間最好采取月結的方式,不要一鋪貨就鋪貨到年底。
把控點8
審核發票是否帶有稅控清單
供應商開具“材料一批”、匯總運輸發票、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發票時,必須提供供應商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否則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因此,在采購合同中,最好應該注明“憑稅控機的清單和專票”付款。
把控點9
審核工程類合同是否符合簡易征收
對于建筑工程類合同中是否體現甲供材、清包工等,便于簡易征收備案;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把控點10
審核合同是否約定了發票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設定能夠有效約束和督促對方按時、按約提供合法合規的發票,同時也能夠有效規避供應商違約情況下我方的經濟損失。
總 結
1、企業交多少稅,不是財務做賬做出來的,而是公司做業務做出來的,重點是公司簽合同簽出來的。
2、要降低你的稅負,就要管控你的業務流程,管控你的業務環節,重點就是管控簽合同環節。
3、合同決定稅收、合同決定流程、合同決定業務。
4、合同既可以成為節稅的天堂、又可以成為偷稅的地獄。
5、作為公司的業務經理,在簽訂采購合同、銷售合同、工程合同等時候,一定要站在公司整體利益出發,強化合同條款的縝密性,你要明白,為什么有的客戶故意跟咱們簽訂模糊條款的合同,就是出了問題他們受益。
6、鄭重地提醒各位財務人員,一定要明白合同初始簽訂的重要性,合同是業務開始的源頭。
7、合同簽訂中業務是主導,要對合同條款的完善性、真實性負責,財務、法務只是起到輔助的功能。
8、以履行合同的心態去修改合同,極端地說1%的合同風險,一旦發生損失可能就是100%的損失。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