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法律工作體系,按照省國資委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中關于“全面實行集團系統內法律工作述職制度”的要求,日前,省輕紡控股公司對《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總法律顧問工作規則》(閩輕產【2013】53號)進行修訂完善,建立了企業總法律顧問述職制度,明確了權屬企業總法律顧問應在每年公司組織的年度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上就上一年度履職情況進行述職,并作為年度權屬企業法制工作績效考核的指標及參考依據。